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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3-19 11:09:27 13

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,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、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有关精神,中共长沙市委党校2016年继续招收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。

一、招生专业

公共管理  政治与行政  法学理论

二、报考条件

大学本科毕业、中共党员;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品德良好, 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。

三、报名时间、手续

1、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止。

2、手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,由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于4月20日前交报名点,并同时交验下列材料:(1)报名登记表(一式二份),并贴上个人证像近照;(2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3)毕业证书原件;(4)个人证像近照电子照片,标注个人姓名,发指定QQ邮箱(附后)。

3、报名者须交纳报考费每人200元,复习资料费和考前复习班费200元,共计400元。学区将于4月底或5月初开办考前复习班,学区将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习。

四、入学考试

2016年5月14日在省委党校举行入学考试。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表:


考 试 时 间

5月14日上午

9:00--11:30

5月14日下午

14:00--16:30

法学理论专业

政治理论

法理学

公共管理专业

政治理论

行政学


五、录取办法

根据考试成绩、招生计划和政治业务表现等全面衡量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;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7月发出,届时与报名点联系自取。

六、学制和学费

学制三年。每年学费7000元,教材资料费500元。采取自学和到教学点集中授课(每学期集中15天左右,主要利用双休日)相结合的培养方式。

七、毕业待遇

学员学完规定课程,经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,成绩合格者,取得党校学历,发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,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、湖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组[2003]33号文件规定,中发[2008]13号文件和湘发[2009]7号文件有关规定,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待遇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某市委党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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